商业合同与纠纷
中小微企业为何需要合同范本?与大公司相比,中小微企业在谈判合同或处理纠纷时获得法律咨询的机会往往相对较少。
中小微企业为何需要合同范本?
与大公司相比,中小微企业在谈判合同或处理纠纷时获得法律咨询的机会往往相对较少。此外,中小微企业可能是较弱的合同方,在确保合同平衡方面可能存在困难。广泛的国际公约和示范法使中小微企业能够获得更公平、更统一的合同制度,并降低其合同管理成本。利用标准化和统一的合同可以简化企业之间建立新的国际关系的程序,降低中小微企业的贸易成本。
有鉴于此,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制定了一系列公约、示范法和合同条款,可供各国政府或国际贸易合同当事人使用。其中包括有关国际商事仲裁、调解和电子商务等方面的公约。有关贸易法委员会文书的完整清单,请访问此处 网站.
其中一份著名的文书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销售公约》),又称《维也纳公约》。该文书为私营企业之间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提供了实质性和程序性规则,但不包括对消费者的销售和服务销售,也不包括某些特定类型货物的销售。据贸易法委员会报告,截至 2020 年 9 月,已有 94 个国家加入了《销售公约》(《销售公约》第 2 条)。 访问完整的国家名单).
政府如何提供帮助?
确保中小微企业能够执行其合同权利,无论合同在何处执行,可以避免平行诉讼。反过来,这也可以降低中小微企业管理合同和与外国同行发生争议的成本。除《销售公约》外,多个国际组织还制定了各国政府可以遵守的公约和示范法,为促进承认和执行外国裁决提供指导。
国际统一私法协会文书
- 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私法协)针对与贸易有关的具体交易制定了一系列示范法和公约。其中包括特许经营、代理、保理、租赁和国际货物销售,以及国际贸易合同当事人可以使用的通用合同原则。
- 2016 年国际统一私法协会通则》是一份 宝贵资源了解更多信息。
海牙判决公约》,正式名称为 2019 年 7 月 2 日《承认及执行外国民事或商事判决公约
- 公约》确立了共同标准,根据这些标准,一个缔约方的判决将在另一个缔约方得到承认和/或执行。公约》促进了判决在缔约方之间的流通,从而确保胜诉方获得有意义的判决。这种方式还为胜诉方提供了在国外执行司法裁决的机会,缩短了时间,降低了成本和风险。公约》适用于民事或商事判决的承认和执行,包括消费者合同和个人就业合同。公约》不适用于自然人的地位和法律行为能力、家庭法事务、破产、隐私、知识产权和某些反托拉斯事务。
- 公约》全文可 在线访问.
2005 年 6 月 30 日《关于法院选择协议的 HCCH 公约
-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HCCH)《法院选择公约》确保法院支持当事人对诉讼地的选择,从而创造更有利于国际贸易和投资的环境。该公约包含三项关键义务。第一项义务是当事人选择的法院必须审理争议。任何未被选定的法院必须中止/驳回诉讼,以有利于被选定的法院。所选法院做出的判决必须在其他缔约方得到承认和执行,以确保其全球流通。因此,《法院选择公约》与 1958 年《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纽约公约》承认仲裁协议的效力类似。所选法院作出的判决必须在其他缔约方得到承认和执行(第 8 条),以确保其全球流通。
- 该公约可在 HCCH 网站.
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和私法协《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商事合同领域统一文书法律指南》,以销售为重点
- 目的 贸易法委员会、海牙常设仲裁法院和国际统一私法协会指南的目的是说明当一项交易适用于一个以上的文书时,统法协会、贸易法委员会和海牙会议的文书之间的互补性。
联合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 (纽约,1958 年 6 月 10 日)
- 纽约公约 公约》适用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以及法院将案件提交仲裁。它为承认和/或执行一缔约方在另一缔约方领土上做出的仲裁裁决确立了共同标准。